单位申请小汽车更新指标,满足以下条件就行了:
①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后,单位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经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
②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
③该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小汽车在公安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中没有强制注销记录。
④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经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该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推荐阅读:如何保留深圳车牌指标广州汽车指标延期深圳公司车牌指标转让